林晚躺在病床上,瘦得只剩一把骨头。医院的消毒水味钻进鼻腔,她已经闻了整整三个月。医生说她的脏器在加速衰竭,就像有什么东西在从内部啃噬她的生命。只有她自己知道那是什么——一场用寿命换回亡者的交易。
窗外在下雨,雨点敲打着玻璃,像是谁在轻轻叩门。林晚昏沉沉地想,如果是沈修铭的话,他一定会先敲三下,然后不等她应声就推门进来,手里拎着她最爱吃的城南那家糕点铺的桂花糕。
“晚晚,我排了半小时队呢,快趁热吃。”
那是沈修铭去世前三天的事。三天后,他在出差返程的高速公路上遇到连环追尾,挡风玻璃的碎片割开了他的颈动脉。等林晚赶到医院时,只看到白布覆盖的轮廓,连最后一面都没能见到。
葬礼上,林晚没有哭。她抱着沈修铭的遗像,指甲掐进相框边缘,掐得指尖发白。所有人都说她坚强,只有她知道,不是坚强,是不敢相信。她才二十八岁,和沈修铭结婚刚满两年,他们说过要一起活到很老很老,老到两个人都走不动了,就坐在阳台的摇椅上,看日出日落。
“骗子...”林晚对着遗像喃喃自语,声音轻得只有自己能听见,“沈修铭,你是个骗子。”
那天晚上,她抱着沈修铭的衬衫躺在床上,衬衫上还残留着淡淡的须后水味道。她不知道自己是睡着了还是醒着,只觉得房间里突然冷了下来,有个声音在耳边响起,清晰得令人毛骨悚然。
“用你三十年寿命,换他重生。愿意吗?”
林晚猛地坐起身,房间里空无一人,只有月光透过窗帘缝隙,在地板上投下一道苍白的光带。
“谁?”她颤声问,心脏在胸腔里狂跳。
没有回应,但那句话还在耳边回荡:用你三十年寿命,换他重生。
“我愿意。”几乎是不假思索的,林晚脱口而出。她甚至没有去想这是不是自己的幻觉,是不是悲伤过度产生的癔症。那一刻她只有一个念头:只要沈修铭能回来,付出什么都可以。
房间里突然弥漫起一种奇特的气息,像是檀香,又像是铁锈味。林晚感到一阵剧痛从胸口蔓延开来,疼得她蜷缩在床上,冷汗瞬间浸透了睡衣。那疼痛来得突然,去得也突然,几分钟后就消失了,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。
只有床头柜上多出来的一张纸条证明那不是梦。
“交易成立。他会回来,但不再记得你。三十载寿命已取走。”
林晚捏着那张纸条,又哭又笑,像个疯子。沈修铭会回来,这就够了。记不记得她,又有什么关系?他们可以重新开始,可以再次相爱。她有整整一辈子的时间让他重新爱上自己。
可是她忘了,被取走的三十年寿命,留给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。
沈修铭回来的那天,是个阳光很好的周六早晨。
林晚已经病得起不来床了,邻居陈阿姨每天来帮她做顿饭打扫下卫生。那天陈阿姨刚走,门铃就响了。林晚撑着虚弱的身子去开门,然后整个人僵在了门口。
沈修铭就站在那里,活生生的,穿着他最喜欢的那件灰色毛衣,头发修剪得整整齐齐,连嘴角那颗小小的痣都在原来的位置。他看起来甚至比去世前还要健康,脸颊红润,眼神明亮。
“你好,”他微笑着,语气礼貌而疏离,“请问这里是林晚女士的家吗?”
林晚张了张嘴,发不出任何声音。她看着他,贪婪地看着,眼睛都不敢眨,生怕一眨眼他就消失了。是真的,他真的回来了,那个交易是真的!
“你...你不认识我?”许久,她才挤出这句话,声音嘶哑得像是生锈的铁片摩擦。
沈修铭的表情有些困惑,但还是保持着礼貌的微笑:“我们见过吗?抱歉,我前段时间出了场车祸,很多事都不记得了。”
车祸?他记得自己是因车祸而死,却不记得她了?
林晚的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,疼得她几乎喘不过气。但她很快安慰自己:没关系,只要他活着就好,记忆可以慢慢找回来。
“我就是林晚。”她侧身让他进门,腿软得几乎站不住。
沈修铭走进来,好奇地打量着这个他曾经生活了两年的家。他的目光掠过墙上的婚纱照,没有任何停留,就好像照片上那个穿着西装搂着林晚笑的男人是陌生人一样。
“事情是这样的,”他在沙发上坐下,姿势有些拘谨,“我醒来后发现自己失忆了,是薇薇一直在照顾我。她说她是我女朋友,我们很相爱。”
薇薇?林晚从来没听过这个名字。
“然后呢?”她轻声问,手指无意识地绞着衣角。
“昨天我整理东西时,发现了这个。”沈修铭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怀表,那是林晚送他的三十岁生日礼物,表盖内侧刻着“致吾爱修铭,愿朝夕与共——晚”。
“薇薇说这可能是前女友的东西,让我处理掉。但不知为什么,我觉得应该来找你。”他顿了顿,有些不好意思,“也许你能告诉我一些过去的事?”
林晚看着那个怀表,心脏一阵抽痛。他记得这个怀表的重要性